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迈向新台阶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创新交流与合作模式为抓手,我省进一步深化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若干意见致力于提升层次、深化内涵、提高质量,不断增进两岸沟通了解、互惠双赢,不断提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能力。
闽台合作办学空间不断拓展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推动闽台联合培养人才由本、专科层次合作为主向硕士、博士高层次协同发展;推动闽台合作办学由部分领域、部分专业的合作向闽台高校联合举办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类大学、二级学院的方向发展;试点将我省职业院校或部分院系委托台湾优质高校管理,同时支持台湾高校、行业协会、企业参与组建我省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提升两岸合作办学的深度与广度,将有力促进闽台高等教育合作与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闽台教育向立体化合作转变
“十二五”期间,我省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一是率先出台《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这是大陆首部对台湾地区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实训基地建设、技术研发、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对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建立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实施闽台“3+1”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取得一定成效;三是赴台学习交流学生人数持续稳定递增,约占大陆高校同期赴台学习学生总数的1/3;四是高校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教师负责赴台学生长效管理,赴台学生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闽台教育交流合作体制改革,与台湾教育界开展全方位的深度合作。一是实施“福建师资闽台联合培训计划”,依托我省高校联合台湾高水平院校设立的4个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培训一批本科高校、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促进我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师资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是推动“两岸合作高水平大学”计划,联合举办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类大学和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并办好一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匹配度高、引领性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合作办学项目;三是创新培养人才模式,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端人才,推动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为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新模式、新经验和新方法;四是推动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领域先行先试,支持台湾高校、行业协会、企业参与组建我省职业教育集团,试点将我省职业院校或部分院系委托台湾优质高校管理。支持闽台高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创新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模式。
闽台教育交流创品牌
“十二五”期间,“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应用技术类大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和“海峡两岸学前教育论坛”等四个独具特色的论坛已成为两岸教育交流知名品牌。定期轮流举办这些论坛,为两岸学术交流搭建了难能可贵的常态沟通机制。
“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扩大闽台教育交流影响力,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人文交流,以祖地文化为纽带,以基层交流、青少年交流为重点,打造“两岸教育交流交流周”品牌。一是进一步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内涵,整合“四大论坛”、“三个大赛”、闽台教育博览会、闽台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举办“两岸教育交流周”活动;二是推动“五大平台”建设,即:“两岸学术交流平台”“两岸师生交流平台”“两岸教育展示平台”“两岸高校招生宣传平台”“两岸高校文化交流平台”;三是进一步促进两岸师生之间的了解和沟通,将“两岸教育交流周”活动打造成为全国“叫得响”“排得上”的教育知名品牌。同时,在继续提高“四大论坛”和“五大活动”影响力的基础上,我省将依托已建设的闽台文化体验中心,加强对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朱子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的研究,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两岸风貌、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